银卫计发〔2018〕411号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
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已连续开展十年。十年来,全市各级按照国家、自治区要求,组织严密,认真落实,积极开展动态监测调查,确保了调查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调查数据资源为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为加强工作总结、表扬好典型、倡导好作风,肯定基层历年来的工作成绩,银川市卫生计生委决定在国家卫生健康委表彰的基础上,通报表扬一批优秀单位和个人,现就做好有关推荐上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单位。调查工作机制完善、部署扎实、宣传到位、成绩显著的县级和乡(镇)街道级卫生计生部门。
(二)优秀个人
1.优先报送连续多年参与调查工作、工作业绩突出者。
2.县(市)区、乡(镇)街道联络员督导员:(1)连续参与调查工作满3-5年以上;(2)高效开展调查的组织及实施工作,严格做好督导等工作;(3)能够准确理解、讲解调查问卷及相关技术文件;(4)质量抽查和比对核查成效显著;(5)所做工作对基层产生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3.调查员:(1)连续参与调查工作满2年以上;(2)熟悉调查内容,熟练掌握调查技巧;(3)严格遵守调查规范,高质量、按时完成调查任务;(4)深入细致做好抽查核查;(5)具有较强工作责任感与敬业精神,密切联系群众,具有示范作用。
二、名额分配
(一)优秀单位。(各地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1.县级单位1个。由银川市根据历年工作开展情况推荐(国家通报表扬的除外)。
2.乡(镇)街道级单位13个。由县(市)区级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按照名额分配推荐上报。
(二)优秀个人。(各地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1.优秀联络员与督导员34名。
2.优秀调查员47名。
三、报送要求
(一)各地要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的程序进行。
(二)各县(市)区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确定候选对象,积极组织开展推荐上报工作,于11月2日前将报送名单以县(市)区级为单位,加盖单位公章,上报银川市卫生计生委计划生育服务指导处。
(三)各地要坚持好中选优、注重示范的原则,严格标准和程序。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要严明工作纪律,对弄虚作假、违规报送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联系人:计划生育服务指导处 闫晓红
联系电话:0951—6889079 6889090(传真)
电子邮箱:ycsldrkk9079@163.com
附件:1.全市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优秀单位和优秀个人
报送名额分配表
2.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优秀单位报送名单
3.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优秀个人报送名单
银川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全市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优秀单位和优秀个人报送名额分配表
地区 | 优秀单位名额 | 优秀个人名额 | ||
县(区)级 | 乡(镇)街级 | 联络员及督导员 | 调查员 | |
银川市 | / | / | 2 | / |
兴庆区 | / | 4 | 15 | 15 |
西夏区 | / | 3 | 6 | 13 |
金凤区 | / | 2 | 5 | 6 |
永宁县 | / | 2 | 3 | 2 |
贺兰县 | 1 | 2 | 3 | 11 |
全市合计 | 1 | 13 | 34 | 47 |
附件2
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优秀单位报送名单
填报单位: 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公章)
类别 | 单位名称 |
县(区)卫生计生局 | |
乡(镇)街道卫生计生 办公室 | |
...... | |
...... | |
......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优秀个人报送名单
填报单位: 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公章)
类别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 |
联络员及督导员 | |||
...... | |||
...... | |||
调查员 | |||
...... | |||
...... | |||
...... | |||
...... | |||
...... |
联系人: 联系电话: